各市科协青少年科技工作机构:
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科学技术部、环境保护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26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定于2011年8月2日-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行,主题为:创新体验 成长。届时,我省将统一组队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代表队组成
参赛选手为我省入围参加决赛项目的学生和科技辅导员。入围决赛的“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名单见附件1,入围决赛的“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项目”名单见附件2。
请所有计划参赛的选手填写参赛回执单到各市科协(见附件
3),由各市科协于7月12日前发送至山东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邮箱(sdqs001@163.com)。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
8月2日-3日全天报到。
(二)报到地点
1.参赛学生和领队报到及住宿地点为内蒙古党校(内蒙古行政学院)宾馆(地址:呼和浩特市赛汗区西把栅乡新家营子村西,联系电话:0471- 4631111)。参赛学生报到由领队统一完成,学生抵达宾馆后,请与领队直接联系。
2.参赛科技辅导员报到及住宿地点为内蒙古电力培训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丰州路24号,联系电话:0471- 4601332)。
三、注册及参赛费用
参赛学生每人交纳注册费200元,科技辅导员每人交纳注册费1200元。大赛期间食宿和相关活动费用由大赛组委会负责,早到或晚退的食宿费自理。注册费由内蒙古青少年科技中心现场统一收取,并出具发票。
参赛代表如确有经济困难,可申请减免注册费。由所在地市科协青少年科技工作机构于7月8日前统一传真至山东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传真号:0531- 82073280)。
四、展示活动要求
(一)展示内容
本届大赛的主会场及展示活动设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东二环大学东路东口)。展示内容分为青少年创新成果项目展示、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项目展示、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画获奖作品展示、科技实践活动获奖作品展示等。
(二)展示要求
1. 青少年创新成果项目展示
(1)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cm×240cm),每个项目一个展位。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见附件1)确认自己的展位。
(2)展板:组委会为每个项目准备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
(3)布展:由选手自行完成布展工作,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展板。展板不允许整版喷绘,不允许自带展板进场,不允许场外制作后携带入场。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的专利、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准展示。
(4)安全检查:完成布展后,参赛代表持电子胸卡到终端设备刷卡申请检查,工作人员会根据排序依次进行检查,通过后发放《安检合格表》。未通过安全检查的项目将取消参赛资格。因展览场所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作品演示如涉及明火、酸碱等禁用材料,请作者准备其他演示方式。
2. 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项目展示
(1)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cm×240cm),每个项目一个展位。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见附件2)确认自己的展位。
(2)展板:组委会为每个项目准备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
(3)布展:由选手自行完成布展工作,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展板。展板不允许整版喷绘,不允许自带展板进场,不允许场外制作后携带入场。不得出现专家姓名、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的专利、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准展示。
(4)安全检查:完成布展后,参赛代表持电子胸卡到终端设备刷卡申请检查,工作人员会根据排序依次进行检查,通过后发放《安检合格表》。未通过安全检查的项目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因展览场所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作品演示如涉及明火、酸碱等禁用材料,请作者准备其他演示方式。
3. 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画获奖作品展示
获得全国一等奖的科幻画作品将由组委会在决赛期间进行集中展示(获奖名单将于7月初在大赛官方网站上公布)。
4. 科技实践活动获奖作品展示
获得全国一、二等奖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在决赛期间进行集中展示(获奖名单将于7月初在大赛官方网站上公布),请各市青少年科技工作机构统一将获奖活动方案制作成图文并茂的展板设计稿(JPG格式),并在7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将电子设计稿原文件报送给山东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组委会将按照设计稿负责统一喷绘并现场布展(展板为90cm×120cm),没有发电子版设计稿视自动放弃展示资格。
五、竞赛评审形式
决赛阶段,参赛选手将参加公众展示、封闭问辩、素质测评和技能测试等环节。如不参加决赛展示和答辩,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
六、大赛日程
大赛日程安排见附件4。如有变动以大赛指南的日程为准。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赛选手可自行前往也可与领队共同前往,自行前往者请保持通讯畅通,达到住宿地点后及时与领队联系。与领队共同前往者,请与7月8日前联系领队,以方便订票。
(二)观摩开幕式、专项奖颁奖晚会、闭幕式,以及大赛竞赛区8月4日上午和8月7日全天的观摩人员,组委会将为每个代表队提供适当数量的观摩票,观摩将凭票入场。
(三)请所有参赛选手带齐一些必备的药品、换洗衣物及雨具。
(四)在参加问辩和颁奖典礼时,参赛选手应着正式服装。
(五)领队联系方式:
杨西博:0531-82073280、18678837797
张云龙:0531-82073280、18678837790